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提升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做好2018年昆明市企业信息化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信息化试点示范项目
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在本市合作开展的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试点示范项目。
(二)重点行业应用项目
重点扶持企业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政府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等领域开展的重点应用项目。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 自主申报
申报单位需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向所属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报送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胶装)。
(二) 县区初审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和机构上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县区审核建议,将企业申报材料及项目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5)(含电子版)一式两份于2018年7月25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大数据局)规划建设处。
(三) 市级审核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根据各县区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本年度资金预算安排,统筹调整各企业资金安排计划,按程序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四)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并签署项目承诺书。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准备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五)各开发区、县区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
联系人:市工信委 罗 浪 63132152
市财政局 杨沅珊 63544947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昆明市财政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