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精神,不断推动我省技术创新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云南省2018年工业技术进步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第二十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为做好本年度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除符合《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通过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二)2017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 万元;
(三)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30人;
(四)2017年末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二、申报重点
(一)按照我省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和培育重点产业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技术进步、智能制造技术装备研发与产业化以及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生物医药等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以及建筑行业企业推荐。
(二)优先推荐相关行业大中型工业企业中的龙头骨干企业。
三、申报要求
(一)各州、市工信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企业(含中央驻滇、省属有关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及基础数据、有关附件和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按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遴选、排序后正式行文上报。
(二)申报企业应编制《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填报《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有关数据一律采用企业2017年度实际发生数),并按《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及附件清单》(见附件3)的先后顺序、用a4纸双面打(复)印和装订。对不符合要求的上报材料,我委将不予受理。
(三)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的电子版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我委技术创新处。
联 系 人:杨腾云 胡强
电 话:0871—63515791、63517564
电子邮件:965611382@qq.com
附件:1、《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2、《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及附件清单》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8年3 月 23 日